报废电子与电气设备特性回收:
在报废电子与电气设备相关指令中,电子和电气设备是指那些依靠电流或电磁场来工作的,以及那些能够产生、传输和度量电流和电磁场的设备。它们适用的额定电压范围通常为直流电的0—1000V以及交流电的0—1500V。
报废电子与电气设备相关指令规定了10类电子和电气设备,具体分类如下:
1 大型家用电器(例如:电冰箱);
2 小型家用电器(例如:咖啡机);
3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例如:电脑);
4 消费型电子产品(例如:收音机和电视机);
5照明设备(例如:日光灯);
6 电子和电气用工具,不包括大型的固定工业工具(例如:电钻和电锯);
7玩具、文体娱乐设备(例如:电视游戏机)
8 监视和控制设备(例如:烟雾报警器);
9 自动分散器。
报废回收电子与电气设备的成分主要取决于设备的类型和年龄,例如,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产生的报废电子与电气设备比家用电器产生的废料带有更多的贵金属。使用时间久的旧产品要比新品产生更多的有价值金属,但同时也会产生更多的危害物质。
在处理回收报废电子与电气设备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对其中所包含的重金属和有机物的处理问题。因为它们与塑料成分中的卤素结合后可以形成具有挥发性的金属卤化物,同时它们也会对二噁英和呋喃的形成起催化作用。